代位继承的法律条件是什么
一、代位继承的法律条件是什么
关于代位
第一,我们需要明了的是,代位继承仅能在特定情况下应用于法定继承;
其次,代位继承得以实现的前提务必是在被继承人的某些子女早于被继承人过世这一法律事实得以明确的时候。
然后,被允许代为继承的继承人必须是那种享有继承权的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但不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或者其外孙子女之类。
再者,作为被代位继承者本身也不能具有失去继承权的情形出现才行。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的手续怎么办理
关于代位继承办理程序的规定如下:
首先,如果代位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即同市或同县),那么只需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相关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便可顺利进行继承;
其次,若代位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并非位于同一行政区域内(即非同市或非同县),除需递交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之外,还须提交经公正认证的户籍证明以获得合法继承身份;
第三,无论遇到何种情况,只要代为继承人是未成年人士,就必需由其法定监护人提供法定监护人证明(由当地派出所颁发),而在某些地方,还要求提供经过公正认证的监护人证明才准许监护人代其行使继承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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